核心内容:按照刑法的规定,累犯的判刑是应当进行从重的处罚的,那么能否因为累犯从重情节二判处累犯死刑的呢?这个是最高的刑罚吗?这样的规定是否也是可以适用的呢?下文将会详细分析,醉学网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刑法》第65条规定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这是相对于没有从重处罚情节时应承担的刑事责任而言,它必须根据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确定其刑罚,不是一律判处法定最高刑。
在具有累犯情节的死刑 案件中,首先应对被告人所犯之罪确定法定刑,再在法定刑幅度内对被告人从重处罚,应禁止因为法定刑为单一的无期徒刑或死缓刑或死刑立即执行而从下格刑升格到上格刑加重处罚。在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案件中,首先确定被告人所犯之罪应适用的法定刑,若应判处无期徒,不能仅因累犯情节,而升格量刑判处被告人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如果被告人所犯之罪应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慎用死刑的今天,亦不能仅因累犯情节而加重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
只有如此,才符合少杀、慎杀”的死刑政策,更好地实现严格控制死刑”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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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适用死刑,那与立法的本意不符,况且这种没有被羁押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办法”,但没被羁押与被羁押实际上没什么本质的区别,只是因为考虑到妇女怀孕的因素而没有羁押......【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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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死刑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即所犯罪行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别严重和情节特别恶劣的。死刑案件判决后,必须经过复核程序核准。相关法律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执行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或者授权的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以便最后把关,防止差错。根据相关法条规定,被告人所犯罪行极其严重,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符合适用死刑条件,具有下列从严处罚情节,且无法定或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依法适用死刑立即执行。故意杀人罪。实施抢劫、盗窃、强奸等犯罪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并造成死亡后果的。聚众斗殴致人死亡中的首要分子,且系致人死亡的直接责任人。雇凶者直接策划、组织、指挥故意杀人,或者雇凶者直接与受雇者共同实施故意杀人,且造成他人死亡后果的。因暴力犯罪被判刑,在假释考验期内故意杀人,并致人死亡的。出于报复、奸情、图财等动机,预谋杀人并致人死亡,且具有法定从重情节或多个酌定从重情节的。符合累犯条件,且前罪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对于所有累犯,均应从重处罚,不适用缓刑,不得假释。对于累犯必须从重处罚,无论成立一般累犯,还是特别累犯,都必须对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即适用较重的刑种或较长的刑期。从重处罚,是相对于不构成累犯,应承担的刑事责任而言。即对于累犯的从重处罚,参照的标准,就是在不构成累犯时,应承担的刑事责任。从重处罚,必须根据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确定其刑罚,不是一律判处法定最高刑。被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又故意犯罪的不适用累犯的规定,适用的是数罪并罚的规定。
累犯是应当从重处罚,但不可以加加重处罚。累犯从重处罚,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法定量刑情节。
《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累犯 能不能判处 死缓 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所犯罪行罪大恶极的,但不适宜马上 执行死刑 的,就可以判处死缓。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 第四十八条【 死刑 、 死缓的适用 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死刑缓期执行 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判决一个杀人犯死刑的条件
中国被判死刑的条件
带毒,贩毒50克故意杀人故意抢劫行为恶劣
故意 *** 行为恶劣
故意伤害行为恶劣
教唆行为恶劣
团伙犯罪多起行为恶劣
贪污数额巨大
杀人一定犯法吗?死刑的条件是什么?
杀人,是严重的刑事犯罪。
即使杀人未遂,或者过失杀人,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是造成了受害人死亡,或者其它严重后果。
最高院判决杀人犯死刑有判决书吗?要洽一份遇害人的家属吗?
受害人家属如果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不会给他们送达判决书。
一个杀人犯判了死刑他的户籍是在监狱吗
一个杀人犯判了死刑,他已经没有户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二条 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机关在通知人犯家属的同时,通知人犯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判死刑的条件
根据相关法条规定,被告人所犯罪行极其严重,依照刑法则规定符合适用死刑条件,具有下列从严处罚情节,且无法定或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依法适用死刑立即执行。
故意杀人罪
(1)实施抢劫、盗窃、 *** 等犯罪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并造成死亡后果的。
(2)聚众斗殴致人死亡中的首要分子,且系致人死亡的直接责任人。
(3)雇凶者直接策划、组织、指挥故意杀人,或者雇凶者直接与受雇者共同实施故意杀人,且造成他人死亡后果的。
(4)因暴力犯罪被判刑,在假释考验期内故意杀人,并致人死亡的。
(5)出于报复、 *** 、图财等动机,预谋杀人并致人死亡,且具有法定从重情节或多个酌定从重情节的。
(6)符合累犯条件,且前罪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后罪为故意杀人的。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 ,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
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的有关犯人通常都在当地犯了严重罪行。尽管这"严重罪行"的定义时常有争议,但在现时保有死刑的国家中,一般来说,"蓄意杀人"必然是犯人被判死刑的其中一个重要理由。
2011年5月24日,最高院释出2010年年度工作报告称,最高院在审理死刑复核案件时,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杀人犯的了绝症法院没有判死刑的怎么处理
无期
判杀人犯需满足哪些条件
对于任何犯罪行为判决,都需要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杀人犯到什么程度才死刑
主观要件,一是肯定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这句回答可能有点多余,但是是基本前提)。二是具有主观的故意(杀人罪由故意杀人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之分,后者不一定判处死刑)。三是情节恶略或特别恶略(包括犯罪证据充分,拒不认罪),(例如一道毙命和一刀没捅死捅多刀致死,后者就属于情节恶略),四是社会影响恶略或较大(例如交通事故致人死完和 *** 杀人,后者就属于影响社会影响恶略)。如果具备了后三者中的两种,基本上就是死刑。
在中国杀人犯法吗?被杀的是被判死刑的通缉犯
这是故意杀人罪
因为杀人判死刑的犯人犯诛连家人吗
杀人犯家属积极给予受害人家属经济赔偿后能取得受害人家属的谅解,受害人家属同意原谅凶手的行为过错,并向法庭求情,他本人有真心实意的有悔改之心,不思悔改,这种情况下一般得到陪审团同意减轻处罚的结果,但是不一定,最多也只能改个死缓,...
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了减刑的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同时第五十条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对于不是判处死缓的累犯,法律并未规定限制其减刑,故一般情况下累犯符合条件的,依法可以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一般都是故意杀人、严重的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绑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及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和后果特别严重的普通刑事犯罪。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条规定,被告人所犯罪行极其严重,依照刑法则规定符合适用死刑条件,具有下列从严处罚情节,且无法定或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依法适用死刑立即执行:
(1)实施抢劫、盗窃、强奸等犯罪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并造成死亡后果的。
(2)聚众斗殴致人死亡中的首要分子,且系致人死亡的直接责任人(3)雇凶者直接策划、组织、指挥故意杀人,或者雇凶者直接与受雇者共同实施故意杀人,且造成他人死亡后果的。
(4)因暴力犯罪被判刑,在假释考验期内故意杀人,并致人死亡的。
(5)出于报复、奸情、图财等动机,预谋杀人并致人死亡,且具有法定从重情节或多个酌定从重情节的。
(6)符合累犯条件,且前罪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后罪为故意杀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故意杀人罪。(1)实施抢劫、盗窃、强奸等犯罪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并造成死亡后果的。(2)聚众斗殴致人死亡中的首要分子,且系致人死亡的直接责任人。
(3)雇凶者直接策划、组织、指挥故意杀人,或者雇凶者直接与受雇者共同实施故意杀人,且造成他人死亡后果的。
(4)因暴力犯罪被判刑,在假释考验期内故意杀人,并致人死亡的。
(5)出于报复、奸情、图财等动机,预谋杀人并致人死亡,且具有法定从重情节或多个酌定从重情节的。
(6)符合累犯条件,且前罪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后罪为故意杀人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