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福利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和补贴、离休费、伙食费、社会保险、有偿假期等。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修养和疗养提供条件。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