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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的,有没有期限要求

发布时间:2023-04-15 18:14:59

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的,有期限要求。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应当自受理协调处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结束协调处理工作。期满未结束的,可以适当延长协调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的,有没有期限要求

法律依据:

《集体合同规定》第五十二条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应当自受理协调处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结束协调处理工作。期满未结束的,可以适当延长协调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集体合同规定》第五十三条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受理协调处理申请;

(二)调查了解争议的情况;

(三)研究制定协调处理争议的方案;

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的,有没有期限要求

(四)对争议进行协调处理;

(五)制作《协调处理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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