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犯罪了,如果没有被判处没收财产的,个人资产依旧属于自己,可委托人保管;如果被判处没收财产,被判刑者的财产在其死亡时即成为遗产。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给被害人造成财产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追回财产或者责令退还赔偿金。追偿或者退还赔偿金后仍不能弥补损失,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如果诉讼后不还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方的财产,以确保受害人收回损失的钱。违禁品和供犯罪使用的个人财产,应当予以追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没收财产会由人民法院执行。没收财产应当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的范围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依法判决没收个人财产,被处罚者没有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在执行处罚而没有结果。可能会暂时中止执行,在强制执行中,如被执行人没有财产的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不会因此而被拘留。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而且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只能是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了履行能力后再恢复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发生经济类犯罪一般采取没收财产作为附加刑。《刑法》59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抚养的家属保留必须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应有的财产。
《刑法》第59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被判刑没收财产却没钱的,可以待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时再强制执行。没收财产的判决,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第六十条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没收财产是刑法规定的刑罚,没有《刑法》等刑事法律规定的,不会没收财产。单纯的高利贷只是不保护超过年息36%的利息,也不会没收出借人的财产。但果是黑社会性质的高利贷情节恶劣会处罚金也可能会没收财产,具体看法院的判决处理。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没收财产,也是按照其出资额或持股比例没收其有所有权的资产,对其他股东的股权没有影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的范围: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第六十条,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没收财产的范围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确定:
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
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才能予没收。至于没收财产是一部还是全部,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犯罪分子所处主刑的轻重;其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其人身危险性大小。
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以维持犯罪分子个人和扶养的家属的生活。
3、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所谓家属所有财产,是指纯属家属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家属自己穿用的衣物、个人劳动所得财产。家属应有财产,是指家庭共同所有的财产中应当属于家属的那一份财产。对于犯罪分子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属于他人所有的部分,也不得没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没收财产
罪犯在犯罪服刑期间银行贷款暂时冻结,也可委托自己的亲属帮助偿还。办理银行贷款首先应向银行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然后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以及委托扣款协议,开立账户后经贷款行同意发放,支用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四条 【犯罪所得、违禁品、犯罪所用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而此人的贷款,就会被归结为呆坏账,债权人有权保留追债权,这个就跟处理老赖差不多,简单的说人话,就是禁止一切非生活所需的消费,不过都死缓了,基本就相当于还不了啰。加之有财产刑,其个人财产将按债务,税务,欠薪,财产刑的顺序执行。
一、其共有财产中属犯罪分子应有的一部分,如犯罪分子与他人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二、属犯罪分子个人应有的财产,如犯罪分子个人出资购买的股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本法的规定。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第十七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我国司法机关和外国司法机关可以相互请求刑事司法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