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侵犯商标权怎么判刑
1、《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2、侵犯商标权的行政责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
3、侵犯商标权的刑事责任: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对应的商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法经营金额在3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百一十五条
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哪些?
(一)假冒或仿冒行为
1、假冒或仿冒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这类侵权行为可以具体分解为以下四种:
(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4)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第一种行为是假冒行为,其余三种是仿冒行为。假冒注册商标是最严重的侵害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相同商标”,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二者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近似商标”,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类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其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混淆的商品。在认定商品或者服务是否类似时,应以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一般认识综合判断,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可以作为判断类似商品或者服务的参考。
3、对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二)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
这类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商品经销商,不管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只要实施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都构成侵权。只是在行为人主观上是善意时,可以免除其赔偿责任。商标法第56条第3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这种侵权行为是商标标识侵权的问题,包括“制造”和“销售”两种行为。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这种行为又称为反向假冒行为、撤换商标行为。构成这种侵权行为必须具备两个要件:
一是行为人未经商标所有人同意而擅自更换商标;
二是撤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进行销售。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1、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2、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3、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4、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5、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三、以企业名称申请商标的注意事项
(一)以企业名称申请的商标,仍然要有显著性。企业名称并不要求有显著性。不少企业认为,其企业名称得到核准后,以企业名称申请的商标也理所当然地得到核准注册。其实,企业名称和商标是两个不同的权利,企业名称得到核准,并不意味着以企业名称申请的商标,可以顺理成章地核准注册。因为以企业名称申请的商标,和普通商标一样,也要有显著性。
(二)以企业名称申请的商标,不能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注册企业名称要求在同一个行政区域内不能有相同的在先企业名称,而商标注册要求在全国范围内都不能有相同和近似的在先商标。因此,以企业名称申请注册商标的企业,先要查询在全国有无在先权利的存在。
(三)以企业名称申请的商标要和申请人名义对应。原则上讲,企业应当以自己的企业名称申请注册商标,可以用企业名称的全称、简称、中文名称、英文名称以及名称的汉语拼音等,但不应当用和自己企业名称无关的企业名称申请注册商标。以企业名称申请的商标不能和企业名义存在实质上的差别,如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可以申请注册中石化公司、中国石化公司等,但是不能申请注册中石油或中国石油公司等。
(四)以企业名称申请的商标在转让时要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一般的商标权利人可以随意转让自己的商标。但是由于受以企业名称申请的商标要和申请人名义对应条件的限制,其商标权利人不可以将商标转让给企业名称和商标存在实质性差异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