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女职工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28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六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增加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再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日。休假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