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公司间派遣员工员工不同意,那就不能派遣。母、子公司属于不同的企业,而企业派遣职工到其他单位工作,是属于变更劳动内容的行为,需要征得劳动者的同意。劳动者不愿意的,有权拒绝。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