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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的刑事责任,合同诈骗的表现形式

发布时间:2023-07-27 08:50:44

合同诈骗罪的刑事责任,合同诈骗的表现形式

合同诈骗罪的刑事责任,合同诈骗的表现形式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正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谓其他产权正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正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正明文件。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合同诈骗罪的刑事责任,合同诈骗的表现形式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这里所说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种方法以外,以经济合同为手段、以骗取合同约定的由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担保财物为目的的一切手段。

综合上面的介绍,合同诈骗情节特别严重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合同诈骗的表现形式有哪些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醉学网律师,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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