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三个月合同到期的,不需要续签,而是合同自动延期。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所以此时劳动合同到期的,不会终止劳动合同,而是自动顺延。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