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收购的,公司的人员与新的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而言,无论是公司被收购还是合并还是改名的,都不影响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因为法律规定,原合同由新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