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丢失的的,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如果用人单位的也丢失了,那么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进行补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