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最高不得高于多少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最高不得高于多少

发布时间:2023-04-15 18:19:02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一般没有最高的限制标准,只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会对补偿的时间有限制,也就是职工收入超过本地职工平均收入的三倍以上,此时最多补偿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最高不得高于多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温馨提示:
本文【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最高不得高于多少】由作者 劳动纠纷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