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来说,如果劳动者想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如果是用人单位想解除的,则除非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