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弃罪与虐待罪的不同是哪些
1、遗弃罪与虐待罪的不同是: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之间相互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虐待罪客体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家庭生活中享有合法权益和被害人的身体健康。遗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具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虐待罪的客观方面为经常或连续折磨、摧残家庭成员身心健康的行为。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二、虐待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主要是家庭成员之间的平等权利;同时由于虐待行为所采取的方法,也侵犯了受害者的人身权利。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经常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首先要有对被害人的肉体和精神进行摧残、折磨、迫害的行为;其次,行为必须具有经常性、一贯性。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共同生活的同一家庭的成员,相互之间存在一定的亲属关系或者扶养关系。如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等。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故意地对被害人进行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摧残和折磨。
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要划清的不仅仅是虐待罪和遗弃罪的区别,还要注意虐待罪和其他犯罪的界限,这样才能更好的对虐待罪作出界定。当然,在认定虐待罪的时候也是可以从法律中规定的犯罪构成入手分析的,具有相应的行为,还要求满足规定的立案标准,这样才会被认定构成虐待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