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租赁合同的备注怎么写

租赁合同的备注怎么写

发布时间:2023-04-15 20:45:35

租赁合同的备注应当写明需要补充的内容,同时需要明确主合同的正文内容或者采用将主合同作为附件的形式,最后交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署明日期。

租赁合同的备注怎么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温馨提示:
本文【租赁合同的备注怎么写】由作者 合同纠纷解析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