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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卫过当和故意杀人的区别

发布时间:2023-07-27 11:39:07

一、防卫过当和故意杀人的区别

防卫过当不是一种犯罪的名称,而是对防卫过程中超过必要限度情形的概括。防卫过当的定罪情形:过失犯罪、故意犯罪。在危害人的生命的时候可能存在故意杀人罪:直接的或者间接的。

防卫过当和故意杀人的区别

二、法律规定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防卫过当和故意杀人的区别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故意杀人罪要求有杀人故意,杀人故意是指置他人于死地,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很好理解,间接故意指对他人死亡持一种放任的态度。

防卫时致人死亡的主观状态可能是故意杀人,也可能是故意伤害,还可能是过失杀人。

防卫过当和故意杀人虽然都是受到法律的处罚,但两者的差异也比较明显,只要稍微留意下就能够区分它们,感受它们不同。如果你对于防卫过当和故意杀人的区别还不认识清楚,想要进一步了解应该找醉学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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