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劳动合同都是一式三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以及劳动局各拿一份,这样在发生劳动纠纷的时候,可以有效的证明存在劳动关系。但也可以一式两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持一份。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