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工资支付方式:
1、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2、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3、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