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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对非法携带枪支危及公共安全罪的定罪标准

发布时间:2023-07-27 20:05:40

一、刑法对非法携带枪支危及公共安全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刑法对非法携带枪支危及公共安全罪的定罪标准

1、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对非法携带枪支危及公共安全罪的定罪标准

二、非法持有枪支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区别是什么

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的区别前者在于“买卖”;后者在于“非法持有”,是指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弹药条件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持有枪支、弹药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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