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自首形式都有哪些

自首形式都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7-27 20:05:56

一、自首形式都有哪些

自首形式都有哪些

1、自首的形式有:犯罪分子如实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罪行,与办案机关已掌握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办案机关所掌握线索针对的犯罪事实不成立,在此范围外犯罪分子交代同种罪行。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单位犯罪案件中,单位集体决定或者单位负责人决定而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或者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

2、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二、自首可以减刑多少

自首形式都有哪些

1、犯罪分子自首后一般可以得到从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还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是也有的犯罪分子自首后没有得到从轻处罚,这是因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处罚,而不是必须从轻处罚。我国刑法对自首规定的是相对从宽处罚原则即“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一般情况下要对犯罪后自首的予以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如果犯罪分子行为后果极其严重,虽然具有自首情节,但若将自首情节放到整个犯罪情节中考察,不足以成为犯罪分子从轻根据的,则不从轻。

温馨提示:
本文【自首形式都有哪些】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