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缓刑期间重新犯罪被逮捕能否取保
1、缓刑期间再次犯罪被逮捕的能取保,但需符合下列条件:即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社会危险性小的;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社会危险性小的等条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二、不得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的限制条件有哪些
1、累犯;
2、犯罪集团的主犯;
3、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4、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5、暴力犯罪;
5、其他严重犯罪。 为了避免审判实践中对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漏罪或者又犯新罪处理上的分歧,结合刑法修正案对缓刑罪犯社区矫正的新规定,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对缓刑的适用问题做出专门的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