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名称与公章不一致的合同也是有效的,但前提是合同名称与公章都能指向确定的合同主体的,该合同有效。
如果是合同出现错误,但合同双方当事人有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关信息纠正的,该合同也有效。
最后是合同不能出现签订主体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签订意思表示不真实,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如果有前述情况的,该合同无效或者效力待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