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是怎么判刑的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是怎么判刑的

发布时间:2023-07-27 20:48:50

一、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是怎么判刑的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是怎么判刑的

1、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的定义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是指故意隐匿、故意销毁有法定保存义务的会计凭证和账簿、财务报告,情节严重的行为。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是怎么判刑的

第一百六十二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温馨提示:
本文【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是怎么判刑的】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