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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转卖他人帮助犯罪如何判刑

发布时间:2023-07-27 20:49:16

一、注册公司转卖他人帮助犯罪如何判刑

1、注册公司后,明知他人实施犯罪行为,转卖他人,帮助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的,属于共犯,可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注册公司转卖他人帮助犯罪如何判刑

2、怎样判刑要依据触犯的罪名和犯罪情节而定。例如,帮助犯罪分子实施诈骗行为,按诈骗罪共同处罚,诈骗罪量刑标准如下:

(1)、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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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二、怎样认定帮助犯

1、在共同犯罪中,应当认识到帮助行为和实行行为是两个行为,注定两者间犯罪故意存在一定空隙,有其相对的独立性,不可能是完全重合、一致。同时,对共同犯罪中的“共同”应当作较为广义的理解:在主观方面故意的内容可是概括的,并不必然要求同一,但其应当认识到不是自己一个人单独实施犯罪,而是和他人共同实施犯罪。“共同犯罪是指只有二人以上以相同的故意实施了相同的犯罪行为,才能成立,但并不是指只有二人以上的故意内容与行为内容完全相同时,才能成立,因为许多犯罪之间存在交叉与重叠的关系”。

2、在共同犯罪中,各共同犯罪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基点在于能预见风险而参与。在司法实践中,共同犯罪人对共同犯罪结果的预见,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预见特定、具体犯罪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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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预见概括性的犯罪结果,即并非某种具体结果,而可能是某几种犯罪结果或是其中一个结果,但只要这个结果包括在能预见的范围之内,共同犯罪人之间就存在共同的犯罪故意。从刑法理论上分析,前者属于确定的故意,后者属于不确定故意中概括故意。对于概括的故意,只要行为人能认识到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范围,对此之认识和意志应视为共同故意之范围。

3、实践中,判断某一行为是否超出共同犯罪故意范围,一般应当以帮助犯和正犯是否存在明示或默示的内容为标准。通常实践中,行为的显性、明示状态认定不成问题,但默示行为的认定则因具有隐性而较为困难。默示是形成共同犯罪故意的方式之一,一般表现为共犯人对实施某一犯罪行为,彼此心领神会,只要能认定在犯罪过程中存在“心理上的趋同和一致,即共同的不正当需要的出现”而予以帮助的行为,就能构成帮助犯。

4、在帮助犯的情形中,即使正犯实施的犯罪超出了共同故意,但只要和帮助者所认识的犯罪具有构成要件上的重合性,即两种犯罪行为所侵犯的同类法益相同,其中一种犯罪行为比另一种犯罪行为更为严重,或者是严重犯罪行为包含了非严重犯罪行为的内容,并且犯罪行为的实施方式、手段相同,也能成立帮助犯。

依据《刑法》的规定,注册公司后,明知他人实施犯罪行为,转卖他人,帮助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的,属于共犯,可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怎样判刑要依据触犯的罪名和犯罪情节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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