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事后分利是否属于职务侵占行为

事后分利是否属于职务侵占行为

发布时间:2023-07-27 21:04:15

事后分利是否属于职务侵占行为

看是否满足职务侵占的条件。

事后分利是否属于职务侵占行为

1、客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

事后分利是否属于职务侵占行为

二、必须有侵占的行为

三、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也不能构成本罪。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4、主观要件

事后分利是否属于职务侵占行为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温馨提示:
本文【事后分利是否属于职务侵占行为】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