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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故意伤害时肇事者一方如何辩护

发布时间:2023-07-27 21:27:19

一、出现故意伤害时肇事者一方如何辩护

1、肇事者一方对故意伤害的辩护可以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来进行辩护,例如提出故意伤害未致对方轻伤及以上伤害的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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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七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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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二、交通事故性质、大小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1、首先,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2、当事人支付的鉴定、评估费用属于为查明事故原因、车辆损失程度所支付费用范畴。故应由保险人在保险金额外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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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次,没有任何法律或者解释明确鉴定、评估费用属于商业三者险格式保险条款中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以此约定抗辩赔偿诉求属于扩大解释格式保险条款中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即使保险人有相关证据证明鉴定、评估费用确实属于“其他相关费用”范畴,依据保险法关于保险合同中的特定格式条款无效的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

(1)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

(2)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也因该约定与保险法的规定相抵触,免除了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而无效。

一般来说,事故责任鉴定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事故伤残鉴定费用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由原、被告各自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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