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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犯罪主体判别的标准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3-07-27 21:51:56

我们是一家集体性质的,从事土建工程的公司,去年初,一个原来认识的,搞工程运输个体经营的朋友要求挂靠在我们公司名下,这样方便他的业务开展,我们同意了。也就是他以我们的名义揽活,我们提取一定比例的利润,不久前,这个人因为涉嫌合同诈骗被抓起来了,案件正在审查。请问,我们不知道会不会牵涉到这个案件中去?

合同诈骗犯罪主体判别的标准是怎样的

答疑:

合同诈骗的主体包括单位与个人,你们会不会牵涉到这个案件中去就要看你们是否涉嫌参与了合同诈骗,司法机关会依据下列几种情形来判别是单位还是个人实施的合同诈骗:

一是国有或者集体企业租赁给个人经营的企业,承租人利用企业名义诈骗的,应认定为个人诈骗。二是国营或者集体企业为个人提供营业执照,名为集体实为个人的企业,企业人员以企业名义进行合同诈骗,应以个人诈骗论。三是没有资金、场地、从业人员等有名无实的皮包公司,他们利用合同诈骗的,也以个人诈骗论。四是由被挂靠企业提供营业执照,而由挂靠人员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担风险的挂靠企业,挂靠人员实施合同诈骗罪应认定为个人诈骗。对那些以单位名义实施的而实际犯罪谋取的利益归属直接责任人员的合同诈骗犯罪则一律应以个人犯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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