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
1、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成为本罪的主体。
2、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根据国家安全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谍器材,因此在我国,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是一般禁止持有、使用的物品,除非法律特别授权,持有、使用即为非法。
3、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实施这种窃听、窃照的行为,一般是出于某种非法的目的,有的则是出于好奇,不论行为为人出于何种目的和动机,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4、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是技术侦察工作中使用的重要手段。技术侦察,是指国家有关部门根据法律规定,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侦破刑事案件,发现犯罪和查找罪证的措施。
二、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构成既遂怎么判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构成既遂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符合下列条件:行为人实施了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后果。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的,应当立案。本罪是结果犯。对于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不构犯罪,不予立案。
对于犯罪嫌疑人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并造成了国家安全的危害,或者其它个人单位的严重损失的,可以根据上述法律依据来进行量刑处理,但由于本罪是属于结果犯,所以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不会追究其刑事责任。以上是醉学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法律知识,大家需要更法律咨询的,欢迎上醉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