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申请的专利,如果不是国际专利,且没有在国内申请专利,则不受保护。申请国外专利后的权利有:(一)实施许可权。它是指专利权人可以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技术并收取专利使用费。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二)转让权。专利权可以转让。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三)标示权。它是指专利权人享有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专利法》第一百零六条,国际申请在国际阶段作过修改,申请人要求以经修改的申请文件为基础进行审查的;应当自进入日起2个月内提交修改部分的中文译文。在该期间内未提交中文译文的,对申请人在国际阶段提出的修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不予考虑。
专利申请成功后专利人可以享受哪些权利?这是许多申请了专利的人都不是很清楚的一个问题,根据我国专利法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公民取得专利权后,获得的基本权利具体五项内容如下:专利申请成功后专利人可以享受哪些权利?一、独占实施权:是指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二、转让权:是指专利权人将其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他人的权利。《专利法》第10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三、实施许可权:是指专利权人,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允许他人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其取得专利权发明创造的全部或者部分的技术等权利,并可以收取一定的许可费用。
四、放弃权:是指专利权人在保护期限届满之前的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声明或者以不交年费的方式放弃其专利权的权利。
五、标记权:指专利权人享有在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容器上,说明书上,产品广告上等作上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关于专利申请成功后专利人可以享受哪些权利?这一问题我们就给大家解答到这里了,如果有更多关于专利申请的问题,大家可以继续关注八戒知识产权,或电话联系我们。
专利的保护是有区域限制的,即你在中国申请的专利只能在中国国土范围内受到保护,在欧盟申请的只能在欧盟范围内受到保护。所以企业的专利部署需要在市场规划前就做好,或者和市场规划同步。
基于专利的这个特性,一个技术可能对应多国专利。而全球的专利局都要求申请人在专利授权后缴纳年费维持专利权有效性,所以申请人就一个技术需要在多个国家缴纳年费,且每个专利的缴费时间还不一致。
好处体现:
1、只需提交一份国际专利申请,就可以向多个国家申请专利。
2、外国提出普通专利申请时,专利申请人必须在首次提交专利申请之日后的十二个月内向每一个国家的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而通过PCT,专利申请人可以在首次提交专利申请之后的二十个月内办理国际专利申请进入每一个国家的手续如果要求了国际初步审查,还可以在首次提交专利申请之日后的三十个月内办理国际专利申请进入每一个国家的手续。这样便延长了进入国家阶段的时间。
利用这段时间,专利申请人可以对市场、对发明的商业前景以及其他因素进行调查,在花费较大资金进入国家阶段之前,决定是否继续申请外国专利。若经过调查,决定不向外国申请专利,则可以节省费用。
3、国际专利申请要经过国际检索单位的国际检索,得到一份高质量的国际检索报告。该国际检索报告给出一篇或多篇现有技术文件,使得专利申请人既可以了解现有技术的状况,又可以初步判断发明是否具备授予专利的前景。如果国际申请经过了国际初步审查,专利申请人还可以得到一份国际初步审查单位作出的高标准的国际初步审查报告。如果该国际初步审查报告表明,该发明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实用性,则专利申请人可以考虑不再进入国家阶段,以便节省费用如果该国际初步审查报告表明,该发明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实用性,则专利申请人很有可能会得到一个"强"专利,从而考虑进入国家阶段。
4、只需向受理局而不是向所有要求获得专利保护国家的专利局缴纳专利申请费用,简化了缴费手续。
5、某些国家对国际专利申请的国家费用比普通申请要低。
6、国际专利申请的语言可以是中文、英语、法语、德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等。
中国申请人提出国际专利申请可以使用中文和英文,这为中国的外资企业申请专利提供了方便。
所谓外国优先权是指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即以其在外国第一次提出申请之日为申请日。其原则同样适应于我国申请人向外国提出专利申请。区分国内优先权于与国外优先权,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优先权包含范围不同:国外申请人可就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申请后,又在中国以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权,享有优先权。
2、优先权享有主体不同:国外优先权由外国公民享有,国内优先权由本国公民享有。
3、权利来源不同:国外优先权来源于外国同中国签定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而国内优先权则是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赋予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优先权。
4、优先权设置目的不同:国外优先权是为国际专利申请提供了便利,及时有效的保护了外国专利权人的利益国内优先权主要是便于优先权期间内技术方案的增加,为不同种类专利间的转换提供条件,保护国内公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