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下列情况下业主是可以拒交物业费的:
1、不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或者未经过业主同意的服务费用,可以拒交。
2、开发商还没有正式交房,业主没有享受物业服务的。
3、物业公司并没有按照物业合同进行服务就要求缴费的。
4、物业公司未按照物价管理部门审批,采用不合理价格收缴物业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