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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的考察主要有哪些方面

发布时间:2023-07-28 11:02:12

缓刑的考察主要有哪些方面

缓刑考验期限内的考察,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缓刑的考察主要有哪些方面

1、缓刑考察的主体

《刑法》第76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2、缓刑考察的内容

缓刑考察的内容,就是考察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是否具有《刑法》第77条规定的情形,即是否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漏罪,以及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且情节严重。

3、被宣告缓刑者应当遵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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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75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缓刑的考验期有多长

缓刑的考察主要有哪些方面

缓刑考验期,是指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间。

《刑法》第73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根据《刑法》第73条第3款的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谓“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从接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书的第2日内,被告人没有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没有提出抗诉的,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对于已提出上诉或抗诉的案件,如果第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则应从二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确定之日起计算。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缓刑考察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缓刑考验期,是指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间。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因为羁押期与缓刑考验期的性质不同。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醉学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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