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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期间债权人窃取债务人的钱财抵债是否构成盗窃罪

发布时间:2023-07-28 13:43:56

强制执行期间债权人窃取债务人的钱财抵债是否构成盗窃罪

强制执行期间债权人窃取债务人的钱财抵债是否构成盗窃罪

构成盗窃罪。只要是以非正当手段偷偷窃取公私财物占为己有,达到犯罪数额即构成盗窃罪。

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讨债,债务人理应向债权人偿还债务。但是,债权债务关系应在合法途径上加以解决(例如,双方协商或向法院起诉)。如果采用盗窃方式获取欠债则涉嫌盗窃罪。

《刑法》对盗窃罪的处罚: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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