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利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必需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1、新颖性:
(1)在专利申请提交到专利局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
(2)在国内没有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它方式为公众所知。
(3)在该申请提交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并且记载在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创造性:专利申请同申请提交日前的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
3、实用性: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能够在工农业及其它行业的生产中制造、或能够在产业上或生活中应用,并能产生积极的效果。
按照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一个发明专利从申请到授权一般要经历下述程序:
1、 提供交底书,委托代理机构撰写申请文件,一般要20天-一个月时间(不委托代理机构的可以省略这一步骤);
2、 递交申请文件,取得专利局的受理通知书,确定申请日,递交文件当日也可以递交提前公开声明,及请求实质审查,这样可以加快审查进程;
3、 专利局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形式审查,约2-3个月,初审合格后进入公开准备阶段;
4、 专利局公开发明申请文件,约在6-8个月;
5、 专利局对发明专利文件进行实质审查,约一年半到两年,期间审查员就发明的实质内容即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问题与申请人沟通(委托代理机构的跟代理机构沟通,以确定发明合适的保护范围),来回沟通可能往复数次,直至修改到审查员满意为止;
6、 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
7、 申请人办理领取专利证书手续;
8、 约2-3个月后拿到专利证书;
整个过程持续约2年半到3年,具体时间取决于审查员的审查速度与申请人交底资料的详细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