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局收到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后,要进行初步审查。初步审查是专利审批程序的第一个阶段,主要是将收到的专利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处理,为以后的公布或者公告做好准备工作。
初步审查主要包括两项内容:
(1)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格式的审查:核对专利申请文件是否齐备,其格式是否符合规定,例如:请求书中各栏目填写得是否齐全、正确,是否已按规定缴纳申请费等。审查合格者,专利局即发出授理通知书(一般在一个月左右),并给予专利申请号。
(2)对专利申请内容的审查:是否“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是否明显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否属于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而要保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