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对与自主研发、生产的产品的相关专利进行定期检索,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看出检索专利信息的重要性:
1、 避免重复开发,充分利用现已公开的专利技术,加快研发速度,必要性可引进专利权人的专利技术。
2 、规避设计,避开他人的专利保护范围。
3、 利用他人的专利技术,进行再开发,完善之后再申请专利,此时可以在实施专利时与基础专利的专利权人进行交叉许可。
4 、及时发现竞争对方的研发方向。
5、 完善本公司的技术方案,提高本公司要申请的专利的有效性。
6 、对不符合专利的要求(缺乏创造性和新颖性)且对本公司的产品有影响的专利,及时提请无效宣告申请。
当然,专利信息检索出来之后,不是简单地把它放入到档案库中,而应按排技术人员和专利工程师对这些专利文献信息进行技术分析,建立企业专用的专利数据库和专利技术分析报告等技术性文件。
相对于数十万的开发费而言,花一部分的费用对企业自主开发的产品进行专利保护是十分有必要的,拥有专利权,能有力提升产品在市场的竞争力,而且申请专利之前,最先要做的工作就是检索他人的专利信息。
一件专利申请包括两项以上发明的,申请人可以主动提出或者依据审查员的审查意见提出分案申请。分案申请应当以原申请(第一次提出的申请)为基础提出。分案申请应当在请求书中填写原申请的申请号和申请日;对于已提出过分案申请,申请人需要针对该分案申请再次提出分案申请的,还应当在原申请的申请号后的括号内填写该分案申请的申请号。
申请条件:
(一)一件专利申请中应当包括两项以上发明;
(二)分案申请的发明人也应当是原申请的发明人或者是其中的部分成员;
(三)分案申请应当以原申请(第一次提出的申请)为基础提出;
(四)专利局已对原申请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如果专利申请已经被驳回、撤回或者视为撤回的,不能提出分案申请;
(五)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