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专利说明书怎样撰写,怎样撰写专利权利要求书

专利说明书怎样撰写,怎样撰写专利权利要求书

发布时间:2023-09-06 16:32:28

说明书的主要作用在于充分公开申请的发明,使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施,其次还可以公开足够的技术信息,支持权利要求保护的范围。同时也是侵权诉讼时解释权利要求的辅助手段。

在撰写说明书时务必做到以下几点:

专利说明书怎样撰写,怎样撰写专利权利要求书

1、说明书公开要充分。判断说明书是否公开充分的标准是看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根据说明书记载的技术内容不用创造性劳动就能够实现发明的技术方案,解决其技术问题,并且产生预期的技术效果。这其中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

一是不需要创造性劳动就能再现;二是根说明书的记载能实现本技术方案。

尤其在撰写带有技术秘密的申请文件时,说明书公开不充分是常见问题。出现这种情况的大部分原因是申请人出于技术保密的考虑,而故意隐去发明的核心内容。殊不知正是缺少理解或再现发明所需的技术内容,且往往是关键部分的内容,导致说明书公开不充分而存在缺陷。

特别提示

怎么撰写带有技术秘密的申请呢?为了处理好充分公开和保留技术秘密的关系,在撰写带有技术秘密的专利申请文件时,通常要考虑三个方面的问题:

(1)明确哪些是必要技术特征,哪些是使任务完成得更好得附加技术特征;

(2)进行充分检索,找到最接近的对比文件,初步判断把一部分技术要点保留下来是否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在保留了秘密的技术要点可能会存在新颖性和创造性问题时最好不要予以保留,否则,有可能存在因丧失了新颖性和创造性时无法补充到说明书中去,而失去取得专利的可能;

(3)要考虑是否值得用商业秘密去进行保护。通常,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较专利要弱,且其没有排他性。但是同时,如果保护得当,也能给企业带来丰厚的利益(如可口可乐饮料配方)。因此,若要考虑依据商业秘密进行保护,必须认定该产品不能通过反向工程得到,否则,也就失去了该保护的意义。一般来说,方法发明要比产品发明作为商业秘密保护更为有利。

公开不充分是专利法中相比较而言较重的一个条款,这时,审查员甚至不需要进行检索就能加以驳回。并且修改的余地也不大,如果申请人为了获得专利权而试图将未公开的内容补入申请文件,可能会造成修改超范围,同样会导致驳回。这样,一项可能很有价值的发明就得不到专利权了。

专利说明书怎样撰写,怎样撰写专利权利要求书

2、说明书各部分功能要清楚,避免前后重复。有的发明仅将技术方案写入发明内容部分,而在具体实施方式部分只有极其简单的描述。实际上,专利法中所说的支持,主要寻求的是具体实施方式部分的支持,而在发明内容部分则主要着重于本发明方案相对现有技术所要解决的问题,达到的有益效果。当然,也要避免发明内容、具体实施方式和权利要求书完全重复。

3、技术效果要深入描述。可能有些申请人认为自己的申请就是那么多内容,没有什么可写的,其实不然,毕竟申请人对这一技术较为熟悉,而普通人却不在该层次上。因此,申请人可以在申请文件中公开为什么想到这么做,并可以将其与现有技术相比较,来明确其有益效果,这样,不仅扩充了申请内容,而且也更为有说服力,也就可以避免发生他人对有益效果无法预见的对抗,比如,在伟哥无效案件中,其就是因没有公开实验数据而被无效。

权利要求书的作用是:

1)权利要求书是发明的实质内容和申请人切身利益的集中体现,也是专利审查、无效和侵权诉讼程序的焦点;

2)作为授权后解释专利权保护范围的法律范围,一件发明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后,究竟能获得多大范围的法律保护,遇到侵权纠纷时能否发挥有效的作用,与权利要求的内容有直接关系。因此,在撰写权利要求时,应注意:

1、为了获得尽可能宽的保护范围,以符合专利法26条4款的规定,一般都应对说明书的一个或多个具体方案的概括。通常的概括方式有:上位的概括(如用定位连接来概括螺接、铆接、焊接)和并列(如用“或,或者等”)概括。在采用并列概括时,不得用上位概念内容与下位概念内容并列,例如,铜或铁这样的并列概括是允许的,而铜或金属这样的并列概括是不允许的。

在采用上位方式概括时,通常情况下具体说明书记载的具体实施方式越多,允许作出的概括概念可以越上位,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就越宽,如日本的申请中就比较常见用5个以上的实施例来进行概括。因此,为了获得一个较宽的保护范围,申请人应尽可能在一个方案的基础上,多想一想该方案中的重要的技术特征有没有等同的替代物。

2、正确处理好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的关系

由于原独立要求没有撰写从属权利要求或从属权利要求写得不好,通常会导致申请人无法有效修改权利要求书而致使专利权被无效掉。这对于在说明书中还存在实质性内容的专利而言,当然是相当可惜的。

专利说明书怎样撰写,怎样撰写专利权利要求书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说明书中的技术特征在权利要求书中没有记载,那么该技术特征也将不受到专利法的保护,而成为人人可以免费使用的公知技术,因此,对于申请人而言,一方面自己没有获得专利权保护,另一方面又对公众公开了这一技术,其损失是可想而知的。

因此,为了使独立权利要求有尽可能大的保护范围,同时又能在其受到威胁的时候有退守的余地,通常应采取上宽下窄的撰写方式来合理安排独立和从属权利要求之间的关系。如果申请人想在允许的情况下想要使独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尽可能得大,那么对于从属权利要求来讲,就应当通过其他技术特征作进一步限定,以突出本申请的技术与现有技术的区别,这样,才能在无效中不留有遗憾。

3、在独立权利要求书中不要写入一些非必要技术特征,致使自己的保护范围过窄,所谓非必要技术特征是指在发明中对解决技术问题没有实质性影响的特征。

实践中,由于专利申请人或代理人缺乏经验,通常会遇到申请人加入了一些非必要技术特征或没有对权利要求进行必要的概括、抽象,而使保护范围局限于具体实施例,导致保护范围过窄。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被授予专利权,该专利也不能有效地保护专利权人的权利。

温馨提示:
本文【专利说明书怎样撰写,怎样撰写专利权利要求书】由作者 法律百科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