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专利的情形包括: 发明和实用新型的独占实施权有五种:
发明包括产品发明、方法发明和改进发明,其发明人以及实用新型的权利人可以进行如下五种行为:
①制造专利产品,或运用专利方法制造专利产品。
②使用专利产品,或使用专利方法制造的专利产品。
③销售专利产品或运用专利方法制造出的专利产品。
④许诺销售专利产品或运用专利方法制造出的专利产品。
⑤进口专利产品,或进口运用专利方法制造出的专利产品。
一、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为单位;
二、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为个人;
三、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其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依其合同约定决定;
四、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各方在协议中约定的以外,其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
五、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委托书中有约定的外,其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
六、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日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应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后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