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的交叉许可,即互惠许可、相互许可,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专利权人在一定条件下相互向对方授予各自专利实施权的许可合同。
交叉许可是来自不同对象的两项或者两项以上的专利许可的交易。一般这些专利的许可都是在各自独立的合同中分别予以处理的,每一合同都要对授予的许可实施作出规定,这种许可常见于原发明创造的专利权人欲改进发明创造的专利权人之间。
以专利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中国专利局办理出质登记;办理涉外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应当委托涉外专利代理机构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