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专利申请权?
专利申请权是可以就特定技术向专利局申请专利的权利。
专利申请权实际上包含三层内容:
一是程序性的权利,即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权利;
二是实质性权利,即对准备申请专利的技术拥有合法的权利;
三是专利期待权,即专利申请可能被批准,在获得授权以后,期待权就转化为实际的专利权。
从上述三项内容来看,作为程序性的权利当然不具有实在的价值,而作为专利期待权也不具有现实的价值,可以说,它是专利权价值的提前体现,在未获得授权之前,其本身没有实在价值。正是因为专利申请权当中包含这样一些非实在的、非现实的价值,因而,专利申请权不符合公司法对出资方式的要求,也不利于公司的规范和稳定,以专利申请权作价出资应当禁止。
专利申请权可以通过两种途径取得:
一是发明人、设计人或其所在单位(在职务发明的情形下)对发明创造拥有的原始专利申请权;
二是其他人通过继受(主要是通过合同受让)而取得的专利申请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