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知道了不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人,我们就可以知道哪些人可以办理取保候审。不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人有:
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八条: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除外【(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2、根据《高检规则》第三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我们对“什么人可办理取保候审”以及“可办理取保候审的人有哪些”有了进一步认识。取保候审需要交纳保证金或提出保证人。其中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只要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就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及案件的具体情况,在专业的刑辩律师的帮助下申请取保候审,早日解除羁押之苦,更顺利地投入下一阶段的“战斗”,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