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如何办理解除取保候审,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况有哪些?

如何办理解除取保候审,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况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9-06 16:45:19

根据相关司法实践,首先要向作出取保候 审决定的公安机关口头或者书面提出解除取保候审要求,并阐明你儿子在取保候审期间未出现任何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然后由办案单 位按照如下程序予以办理:

如何办理解除取保候审,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况有哪些?

1.审核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审查,看是否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是否存在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

2.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各种法律手续。如果你儿子符合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案件承办人应当写出《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办案单位审查同意后,办案人员再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办理解除手续。

3.解除对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监督、约束。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办案人员要向你儿子宣布《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让你儿子在该决定书回执上签字,同时,办案人员还要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并通知你儿子到指定的银行领取3000元保证金。至此,解除手续办理完毕。

如何办理解除取保候审,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况有哪些?

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予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对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四)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 (五)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六)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在法定侦查羁押、审查起诉期限内结案,需要继续侦查或者审查起诉的; (七)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四)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五)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六)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七)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温馨提示:
本文【如何办理解除取保候审,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况有哪些?】由作者 法律百科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