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取保候审保证人的义务,取保候审保证人违反义务的责任

取保候审保证人的义务,取保候审保证人违反义务的责任

发布时间:2023-09-06 16:45:27

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取保候审保证人的义务,取保候审保证人违反义务的责任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取保候审保证人的义务,取保候审保证人违反义务的责任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刑诉法第56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56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法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保证人不履行义务,导致被告人逃跑、隐匿的,如果有附带民事诉讼,其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赔偿责任由保证人承担;如保证人有意放纵被告人逃匿的应对保证人追究刑事责任。

取保候审保证人的义务,取保候审保证人违反义务的责任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取保候审中,保证人负有监督和报告义务。如果保证人违反法定义务,应承担如下责任:

1、被罚款1000---20000元(四机关《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6条 );

2、刑事责任的承担;

3、附带民事诉讼中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应当以其保证前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提起的诉讼请求数额为限。

温馨提示:
本文【取保候审保证人的义务,取保候审保证人违反义务的责任】由作者 法律百科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