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一)侵犯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二)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专利管理工作量大又有实际处理能力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四)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向“12312”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