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即在其制造或销售的产品、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利用他人的专利号作宣传;伪造他人的专利文件、证书。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必须符合以下要件才能认定:
(1)、必须有假冒行为;
(2)、被假冒的必须是他人已经取得的、实际存在的专利;
(3)、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应为故意行为。
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即在其制造或销售的产品、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利用他人的专利号作宣传;伪造他人的专利文件、证书。假冒他人专利行为的情形有:
(1)、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在广告或者其他宣称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设计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3)、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设计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