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侵权是指教唆、帮助、诱导他人实施专利侵权的行为。国际上已有不少国家的专利立法或司法实践对间接侵权作了规定,如美国规定,诱导他人侵权以及为他人侵权作准备的,承担侵权连带责任。我国现行专利法没有规定专利间接侵权行为,但随着我国专利侵权案件的增多,间接侵权也逐渐出现,人民法院已受理了多起间接侵权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8条中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连带责任。”为加大对专利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更有效地保护,在再次修订专利法时,建议明确规定专利间接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一)侵权行为的民事制裁。专利法对专利侵权主要是采用民事制裁专利管理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在处理侵权的时候主要是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和赔偿损失。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任何人未经许可为了生产经营目的实施了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停止侵权。关于专利侵权赔偿的数额问题,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的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也作了相关规定。此外专利权人不仅可以要求经济损失赔偿而且还可以要求采取恢复专利权人的业务信誉的措施。
(二)侵权行为的行政制裁。专利法对侵权行为中的假冒他人专利、泄露国家机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规定了行政责任。另外,我国专利法第五十八条和五十九条还对侵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规定了行政责任。
(三)侵权行为的刑事制裁。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侵权主要给予民事制裁但有时也需要刑事制裁。专利法第五十八条中明确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