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监视居住的对象,监视居住算不算刑期?

监视居住的对象,监视居住算不算刑期?

发布时间:2023-09-06 16:47:08

关于监视居住的对象有哪些的问题,根据我国刑诉法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对象:

监视居住的对象,监视居住算不算刑期?

①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③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育自己婴儿的妇女。

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司法机关在法定期限届满尚不能办结案件的。

⑤公安机关申请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但人民检察院不予批准的。

监视居住的对象,监视居住算不算刑期?

⑥持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追究刑事责任,但又不需要逮捕的。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监视居住未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该条的规定表明,监视居住的场所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另外一种是指定的场所,如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的场所指定为宾馆等场所,都属于法律规定的可以采取监视居住的场所,这种强制措施不仅是名义上的监视居住,其性质也依然是监视居住,并未完全剥夺和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其强制的程度毕竟不如拘留、逮捕等羁押措施,因此,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

温馨提示:
本文【监视居住的对象,监视居住算不算刑期?】由作者 法律百科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