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凤凰网2017年3月27日消息:中新网邢台2016年11月10日电(张鹏翔 李铁锤)河北省邢台市公安局桥西区分局2016年11月10日透露,警方成功破获一起出租屋女子被杀案,犯罪嫌疑人贾某(男,21岁,河北正定县人)因涉嫌故意杀人已被刑拘。2016年10月15日11时30分邢台市公安局桥西区分局接到报警称,一足疗店服务员张某在桥西一小区租住房内被杀。经现场勘验,死者张某,女性,40岁左右,被电线绕颈窒息死亡,同时喉部被利器划开,作案手段残忍。10月28日,犯罪嫌疑人贾某落网。经讯问,贾某供述了案发当日,因与死者张某就嫖资问题产生争执,一怒之下将张某杀害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贾某因涉嫌故意杀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观点: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故意杀人罪按情节严重程度进行量刑,1、情节严重的犯故意杀人罪。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如:
(1)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
(2)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
(3)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
(4)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
2、情节较轻的犯故意杀人罪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
(1)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女实施这种行为;
(2)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3)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
(4)帮助他人自杀;
(5)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但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6)防卫过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