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凤凰资讯网消息:近日,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官发现和纠正了一起弟弟在取保候审前冒用哥哥姓名,哥哥自审查起诉阶段起顶替弟弟接受审查、审判并服刑的案件。据介绍,卢某周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16年10月21日被公安机关查获后,在相关调查笔录、刑事拘留证上冒用哥哥卢某强的姓名,并于同年10月24日被取保候审。判决当日,卢某强被交付镇海区看守所执行刑罚,刑期至2017年3月10日。后审查发现,卢某强在该案侦查阶段多份讯问笔录上的签名与审查起诉阶段讯问笔录的签名存有差别,而且呼气酒精浓度测试单上的身份证号码有涂改痕迹。2017年2月27日,卢某周被抓获归案。
法律观点:这是一起在刑事法律程序中发现冒名顶替服刑的案件,刑事案件的侦办全部依据法律规定程序进行。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刑事拘留最长期限是三十七天;法律规定: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十年以下刑罚的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也就是说,在公安阶段的时间一般是二个半月到三个月左右,最长是八个月。然后,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即审查起诉阶段。这个阶段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以两次为限。本阶段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会达到五个月。然后是检察院向对应的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是二审终审制,一审是在法院受理后一个月内开庭审判并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如果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如果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的,也可向上一级法院提出抗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二审的审判时限跟一审的审限是一样的,也是一个月,不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如果没有上诉、抗诉,一般期限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是二个半月;如果有二审,一般是二至三个月,最长五个月。如果有法院认为证据不足退回检察院的情况,时间还会延长。综上所述,一个刑事案件,如果不复杂,案情简单,会在五至六个月审理结束,如果复杂,又多次退回,那审限最长会在二年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