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东方头条网消息:
1、6年前,浏阳市镇头镇发生一起轰动湖南的杀人案,被害人张某怀全家6口人被残忍杀害。2017年9月3日,潜逃在外隐姓埋名长达16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姜某伟被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民警从广东省东莞市押解回长沙。至此,“12.28”浏阳镇头杀人案成功告破。目前,犯罪嫌疑人姜某伟已被长沙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法律观点: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区分故意杀人既遂和故意杀人未遂的界限,关键是要查明行为人故意的主观状态。如果行为人明知是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即使没有造成死亡结果,应定故意杀人罪(未遂),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伤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伤害结果的发生,即使由于伤势过重,出乎其意外地导致死亡的应定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行为内容为剥夺他人生命即杀人,杀人行为发生死亡结果的,成立故意杀人既遂;没有发生死亡结果的,成立故意杀人未遂、中止或者预备。
综上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