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
(3)虐待案(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
(4)侵占案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案(轻伤)
(2)重婚案
(3)遗弃案
(4)妨害通信自由案
(5)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第五章(侵犯财产)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
与公诉案件相比,自诉案件有以下特点:
1、从犯罪客体来看,主要是侵犯公民个人权益方面的犯罪,比如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名誉权、婚姻自主权等。
2、从起诉对象看,自诉案件多数是性质不太严重,给社会造成的危害相对于公诉案件较小的案件。国家将追诉犯罪的权利交给被害人.等自己行使,不但不会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社会利益,而且可以节省人力、物力、财力,可以使国家侦查机关和提起公诉的机关集中力量打击较为严重的刑事犯罪,将有限的司法资源进行更为合理的分配。
3、从诉讼程序看,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有能力依靠自己的力量承担诉讼。自诉案件一般有明确的被告,案情比较清楚,情节相对简单,无须专门的取证手段和侦查措施,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能力自行提起诉讼和支持诉讼。如果案情复杂需要专门的侦查手段,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没有能力查清案情或者收集证据、提供证据的,不宜作为刑事自诉案件。